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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与商保的区别
社会保险的定义:
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。
具体保障涉及: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五种。
社会保险的特点为:强制性、低水平、广覆盖。
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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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较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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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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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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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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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体公民或劳动者 |
自愿参加的社会成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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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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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社会利益,维护社会稳定 |
保险公司的主要目的获取利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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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性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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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实施国家的社会政策或劳动政策为宗旨、依法强制实施的政府行为,体现社会的互济性、补偿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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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愿参加,依保险合同实施的合同行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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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费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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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个人、企业、政府三方面合理负担。 |
被保险人个人负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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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金给付原则及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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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调"社会公平"原则,即权利义务不对等,不强调交费相等,但强调给付相同给付标准原则上是统一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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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调"个人公平"原则,即权利义务完全对等。给付标准以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来确定,交费多收益高,交费少收益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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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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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足社会成员生、老、病、死方面较低层次的需要,即生存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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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足人们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,与社保配合可使保障水平可以相对较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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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机构和经营体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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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机构为劳动部门,由国家专门设立,各级社会保险局统一管理,对资金的运营不征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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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办机构为商业保险公司,由商业保险公司按企业原则经营管理,国家对其经济活动征收有关税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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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取手段和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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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一种社会行为,国家强制执行。 |
是一种商业行为,自愿参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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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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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于劳动立法范畴,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其他有关法律约束。 |
属于经济立法范畴,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约束。 |
国家领导谈社保与商保:
◎ 朱鎔基--基本医疗保障只能是低水平的,"保"而不是"包"。"保"即有一个基本的保障,超出部分主要应通过商业保险解决。现在该是转变陈旧观念的时候了,应该明确,健康投资人人有责,不能再完全依靠社会,社会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商业保险。
◎ 江泽民--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,商业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对促进改革,保险经济,稳定社会,造福人民具有重要的作用。
社会保险就好象是木门,现代家庭仍需要加装;更坚固可靠的铁门---商业保险,才能高枕无忧。
目前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在木门之外再加装一道坚固的铁门,因为木门比较薄弱,不足以保障家庭安全,加装一道坚固的铁门,才能防范盗贼匪徒破门而入,同样道理,社保,固然能给予我们最基本保障,但就象木门一样仍嫌不足,所以许多人有了社保,还会另行购买一些配合家庭需要的商业保险,聪明的您也应该参加商业保险,为家庭经济加装一道耐用可靠的铁门,给予家庭更多的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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