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外险是任何年龄的人群都不可缺少的,在意外面前,我们最担心的不是一万而是万一,很多人以为意外离我们很远,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,发生意外的人都没有想到意外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,而且大多数人都存在侥幸心理。但其实是天天都在跟意外周旋,结果有两种:第一,赢了,少付几百元;第二,万一输了,则要输掉家人的未来,问题是我们输得起吗?……

《平安世纪同祥终身保险(分红型,2004)》简介
产品介绍

本险费率

《平安世纪同祥终身保险(分红型,2004)》简介

温馨提示

这是一个保险保障和分红养老相兼顾的险种,实际红利率根据保险公司分红类保险的实际盈利状况分配,因此,客户在选择这一保险时,应深入了解相关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(特别是参考相关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),以实现投资回报最大化。 关于平安保险公司的介绍,请看--"走进平安"

险种特色:

◎ 一张保单,夫妻共保-------------◎ 拆分选择权,灵活便捷

◎ 同时身故双倍给付,财务保障坚实 ◎ 享受分红,额外惊喜

◎ 保证可保,让保障无时不在 ------◎ 附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

实例解说

(31岁男性,27岁女性,投保《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(分红型,2004)》20年交费,基本保险金额保额10万元,交费期内,两个被保险人均附加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的《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》)

保 障范 围
保 险利 益

基本
利益

身故保险金
任一被保险人1年内疾病身故,领取14260元,保险责任终止;任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1年后疾病身故,按照保额领取10万元"身故保险金",保险责任终止。
特别
利益
同时身故保障
任一被保险人于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且依合同约定需给付全额身故保险金,自其身故之日起30日内,若另一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保单生效1年后因疾病身故且身故也发生在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,再按照保额领取10万元"同时身故特别保险金"。
保证可保
任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,或保单生效1年后疾病身故,仍生存的未满70周岁的被保险人可在60天内申请投保本公司当时提供的终身寿险,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
附加
利益
意外残疾保障
任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,按不同的伤残程度领取1万-10万元意外残疾保险金
分红
根据公司分红类保险的实际盈利状况,按照保险监督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。



1、累积生息:红利留存于公司,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,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

2、抵交保险费: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,若抵交后仍有余额,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。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。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。

3、购买交清增额保险: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,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,按照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。

特别 说 明
尽管我会尽最大努力,力求准确客观地解说保险条款.但从法学上讲,只有正式条款才具法律效力,保险责任以正式条款为准

更多知识欢迎咨询:平安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南山营业区:林丽芳 小姐
联系电话:15989878997 21270505
QQ:4788217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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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红保险热点问题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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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安保险深圳分公司代理人:林丽芳 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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