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馨提示:
1、本险种常与"平安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"组合
2、本险也可与"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"等附险组合,详见--无忧果大病分红保障计划
险种特色:
1、 因为是定期险,在一定程度上,投保为自己、自我消费是这一险种的特点。
2、 身故保障,生命尊严提前给付,尽显人性关爱。
3、 享受分红,额外惊喜;红利领取灵活方便,安享公司稳健回报。
4、享有可转换年金权益,方便灵活运用资金。
5、可以附加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。
实例解说
(以30岁男性,交费期为30年,保额10万元,每年交费3090元,)
30年总保费最少交付0.309万元;最多交付9.27万元
保险利益: 10万元身故 或 满期保险金 + 保单红利。
相关保险利益图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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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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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 险利 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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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
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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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期保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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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30年后生存给付10万元满期保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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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尊严提前给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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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保险人确诊为严重疾病末期且平均存活期为6个月以下,可申请"提前给付保险金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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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故保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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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付100000元身故保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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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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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公司分红类保险的实际盈利状况,按照保险监督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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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利
领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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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累积生息:红利留存于公司,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,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.
2、 抵交保险费: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,若抵交后仍有余额,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。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。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。
3、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: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,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,按相同
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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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 说 明
尽管我会尽最大努力,力求准确客观地解说保险条款.但从法学上讲,只有正式条款才具法律效力,保险责任以正式条款为准
更多知识欢迎咨询:平安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南山营业区:林丽芳 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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