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外险是任何年龄的人群都不可缺少的,在意外面前,我们最担心的不是一万而是万一,很多人以为意外离我们很远,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,发生意外的人都没有想到意外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,而且大多数人都存在侥幸心理。但其实是天天都在跟意外周旋,结果有两种:第一,赢了,少付几百元;第二,万一输了,则要输掉家人的未来,问题是我们输得起吗?……

《平安鸿祥两全保险(分红型,2004)》
产品介绍

《平安鸿祥两全保险(分红型,2004)》

温馨提示

1、本险种常与"平安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"组合

2、本险也可与"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"等附险组合,详见--无忧果大病分红保障计划

险种特色

1、 因为是定期险,在一定程度上,投保为自己、自我消费是这一险种的特点。

2、 身故保障,生命尊严提前给付,尽显人性关爱。

3、 享受分红,额外惊喜;红利领取灵活方便,安享公司稳健回报。

4、享有可转换年金权益,方便灵活运用资金。

5、可以附加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。

实例解说

(以30岁男性,交费期为30年,保额10万元,每年交费3090元,)

30年总保费最少交付0.309万元;最多交付9.27万元
保险利益: 10万元身故 或 满期保险金 + 保单红利。

相关保险利益图示

保障范围
保 险利 益
基本
保障
满期保险金
满30年后生存给付10万元满期保险金
生命尊严提前给付
被保险人确诊为严重疾病末期且平均存活期为6个月以下,可申请"提前给付保险金"。
身故保险金
给付100000元身故保险金。
分红

根据公司分红类保险的实际盈利状况,按照保险监督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。
红利
领取

1、 累积生息:红利留存于公司,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,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.

2、 抵交保险费: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,若抵交后仍有余额,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。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。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。

3、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: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,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,按相同
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。

 

特别 说 明
尽管我会尽最大努力,力求准确客观地解说保险条款.但从法学上讲,只有正式条款才具法律效力,保险责任以正式条款为准

更多知识欢迎咨询:平安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南山营业区:林丽芳 小姐
联系电话:15989878997 21270505
QQ:4788217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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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红保险热点问题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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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安保险深圳分公司代理人:林丽芳 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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